焦点| 2019年房地产税法未提请审议 它离开征还有多远?
    更新时间:2019/12/18 阅读:1849 次 
    中房报记者 李燕星 | 北京报道


    离房地产税立法和开征还有多远?这是一个热度不减的话题。


    12月1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委员长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2月23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也已确定,在多达20余项的工作议程中,未出现房地产税法的审议安排。


    如无特殊安排,这将是2019年最后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这意味着,房地产税法基本无望在2019年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进程。


    2019年以来,房地产税法首次被推向热议高潮是在全国两会期间,原因是官方“5天内4次提及房地产税法”。


    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健全地方税体系,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而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是“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的提法。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是自2013年中央提出对房地产税进行立法后,第三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房地产税”。


    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作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他指出,要集中力量落实好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事项,加紧多项法律的立法调研、起草,确保如期完成,其中就包括“房地产税法”。


    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人民大会堂针对媒体“房地产税立法是否将在今年制定完成”的采访提问时,他表示“稳步推进。


    3月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记者会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回应房地产税法立法问题时回应称,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会同财政部组织起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等方面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不过,2019年的立法工作安排中,房地产税法却未如期而至。


    不久之后的3月20日,财政部公布2019年立法工作安排,其中未提及房地产税法。而当日公布的2018年财政部立法工作情况中却提及房地产税法——分工协作,多项财政法律、法规制定工作蹄疾步稳,参与房地产税法配套法规起草工作。


    到了今年下半年,在8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建立发言人机制后举行的首场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臧铁伟作为发言人之一首次亮相,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通报了下半年多项主要工作安排,但并未回应现场媒体任何关于房地产税法的提问。


    房地产税的立法问题之所以饱受关注,与国家提出的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不无关系。可以看到,12月10日至12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申“房住不炒”,落实“因城施策”;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的《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也重点重申,按照“因城施策”的基本原则,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房地产税法则正是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重要一环。


    那么,房地产税究竟何时能够推进与落地,去年人民日报刊登的一篇文章事实上已经给出答案,可以说,房地产税法推进工作的轮廓越来越清晰。


    2018年9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部署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实施工作。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十九大作出的战略部署,5年内列入规划的草案共116件,其中重要工作之一便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和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包括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增值税法、房地产税法等10部单行税法。


    这也就是说,自2018年起,房地产税法有望5年内提请审议,2019年正在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