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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4所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出炉!
    更新时间:2019/8/15 阅读:1310 次 

        东营这四所幼儿园开始招生啦!

        又到一年招生季,家长们最关心的莫过于各大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啦!

        东营这四所幼儿园即将招生,其中包括东营区第二实验幼儿园、东营区文馨幼儿园、东营区文华幼儿园(新建)、东营区文苑幼儿园(新建)。

    东营区第二实验幼儿园

    二〇一九年秋季招生简章

         东营区第二实验幼儿园是一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现任教师68人,学历达标率100%。幼儿园内部设施配套齐全,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幼儿园遵循“帮孩子扣好第一颗纽扣”的教育理念,秉承“艺术启迪童心,创意点亮梦想”的办园思路,以“一个家,一个团队,一颗心”为团队精神,努力打造黄河之滨一流学前教育品牌。   

           2019年秋季招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为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

    香山路以东(含桂香园)、北一路以南、东青高速以西、黄河路以北新区常住居民适龄子女、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在编或人社部门统一招考的职工子女及辛镇村居一期、二期居民子女。

    二、招生对象

    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小班幼儿150名,额满为止。

    三、招生录取办法

    网上报名→网上材料审核→初审拟通过名单公示→现场纸质材料审核确认→幼儿交流→领取入园体检通知→幼儿体检→幼儿试园。

    四、招生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

    8月16日 上午8:00--8月18日下午17:00

    报名系统见招生简章(扫描二维码登录报名) 

    (二)初审拟通过名单公示时间

    8月22日 上午10:00(幼儿园大门口公示)

    (三)现场材料确认、幼儿交流时间

    8月23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五、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常住居民子女

    1.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发票和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合印一页)。幼儿需同父(母)一方或监护人同一户籍本,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姓名与房屋所有权人一致。

    3.出生医学证明、疫苗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非常住居民子女

    1.非常住购房居民子女入园需提供的材料

    (1)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发票和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

    (2)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合印一页)。

    (3)出生医学证明、疫苗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需提供的材料

    (1)招生服务区内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登记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东营区户籍不需提供)。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3)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入园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合印一页)。

    (5)出生医学证明、疫苗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在编或人社部门统一招考,且招生服务区内无房职工子女

    1.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介绍信、单位编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无编制证者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合印一页)。

    3.出生医学证明、疫苗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辛镇村居一期、二期居民子女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合印一页)。

    2.辛镇村委会提供一期、二期居住的有效证明。

    3.出生医学证明、疫苗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六、审验材料特别说明

    在招生服务区内购房,户主是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且幼儿及父母与户主在同一户口本,需幼儿父母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不动产登记证明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品房网签信息证明。

    七、温馨提示

    1.家长网上报名时请将上传图片正放(不可倒置),并对所提供资料图片的清晰度、真实性、是否齐全等负责,幼儿园将进行调查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取消入园资格。

    2.现场纸质材料审核时家长需带孩子来园交流。

    3.网上报名时,电脑或手机均可操作,报名可扫描下方二维码。

    八、咨询电话   0546-8263160


                                东营区第二实验幼儿园

                                         2019年8月10日

    东营区文馨幼儿园

    二〇一九年秋季招生简章


           东营区文馨幼儿园是区政府投资建设的一所普惠性公办幼儿园,位于庐山路以东,北一路以南,井冈山路以西,占地面积9010平方米,建筑面积6665平方米,总投资3480万元,建设规模为12个教学班。幼儿园师资队伍精良,教师学历合格率和专业合格率均为100%。幼儿园按照省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建设,配备完善,设备先进。幼儿园以“传承文明,德艺双馨”为园训,以“创建省内一流名园”为目标,秉承“给孩子适宜的教育”的教育理念和“专业、卓越、精致、温馨、阳光、成长”的工作要求,“让孩子站立在幼儿园的正中央”,以实现幼儿阳光快乐地成长。

          2019年秋季招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为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

    庐山路以东、北一路以南、香山路以西、新泰路以北新区常住居民适龄子女、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在编或人社部门统一招考的职工子女及辛镇三期、四期居民子女。   

    二、招生对象

    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符合招生范围的幼儿,年龄及数量如下,额满为止。

    小班幼儿120名,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

    中班幼儿30名,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

    大班幼儿30名,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招生录取办法

    网上报名→网上材料审核→初审拟通过名单公示→现场纸质材料审核确认→幼儿交流→领取入园体检通知→幼儿体检→幼儿试园。

    四、招生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

    8月16日 上午8:00--8月18日下午17:00

    报名系统见招生简章(扫描二维码登录报名)

    (二)初审拟通过名单公示时间

    8月22日 上午10:00(幼儿园大门口公示)

    (三)现场材料确认、幼儿交流时间

    8月23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五、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常住居民子女

    1.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发票和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户主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合印一页)。幼儿需同父(母)一方或监护人同一户籍本,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姓名与房屋所有权人一致。

    3.出生医学证明、疫苗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非常住居民子女

    1.非常住购房居民子女入园需提供的材料

    (1)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发票和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

    (2)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户主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合印一页)。

    (3)出生医学证明、疫苗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需提供的材料

    (1)招生服务区内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登记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东营区户籍不需提供)。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3)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入园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户主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合印一页)。

    (5)出生医学证明、疫苗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在编或人社部门统一招考,且招生范围内无房职工子女

    1.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介绍信、单位编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无编制证者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户主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合印一页)。

    3.出生医学证明、疫苗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辛镇村居三期、四期居民子女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户主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合印一页)。

    2.辛镇村委会提供三期、四期居住的有效证明。

    3.出生医学证明、疫苗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六、审验材料特别说明

    在招生服务区内购房,户主是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且幼儿及父母与户主在同一户口本,需幼儿父母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不动产登记证明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品房网签信息证明。

    七、温馨提示

    1.家长网上报名时请将上传图片正放(不可倒置),并对所提供资料图片的清晰度、真实性、是否齐全等负责,幼儿园将进行调查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取消入园资格。

    2.现场纸质材料审核时家长需带孩子来园交流。

    3.网上报名时,电脑或手机均可操作,报名可扫描下方二维码。

    八、咨询电话   0546-6099218


                                   东营区文馨幼儿园

                                      2019年8月10日

    东营区文华幼儿园

    二〇一九年秋季招生简章


          东营区文华幼儿园是2019年全市民生实事之一,隶属于东营区教育局管理,是一所普惠性公办幼儿园位于天目山路以西,黄河路辅路以南,广利河滨河支路以北。幼儿园占地总面积7282平方米,建筑面积6439平方米,设计规模为12个全日制教学班,360个学位。

          文华幼儿园按照山东省示范幼儿园标准建设,由东营区教育局统一配备保教设施、办公器材等。按照中青结合、梯次发展的原则,高起点配备管理团队和教师队伍,学历达标率100%。其中,市学前教育先进个人1人、市教学能手2人、区名师1人、区教学能手1人、区教书育人楷模3人、区优秀班主任2人、区名师培养对象1人,并有多人次在市区优质课评选中获得一等奖。

           文华幼儿园毗邻广利河,环境优美,是一所人文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花园式幼儿园。立足幼儿发展,以“活教育 全儿童”理念为课程引领,幼儿园着力打造游戏化的主题整合课程,促进幼儿全面、健康、和谐而富有个性的成长,与家长携手守护、缔造幼儿幸福童年。目前,幼儿园开园筹备工作已全面启动并扎实推进,暂定2019年10月份开园,预计招收4个教学班。在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文华幼儿园全体教职员工将不忘初心、奋勇前行,倾力打造黄河之滨最具魅力的品牌幼儿园。

    2019年秋季招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为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

    香山路以东,天目山路以西,滨河北路以北,会展路以南,此范围内的锦兰园、玫瑰园、百合园、御园、柳岸晓风、郁金香岸,共六个小区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对象及人数

    2014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等)、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中小班幼儿120名,额满为止。

    拟计划招生3个小班,1个中班。

    三、招生流程

    材料审核确认→信息登记→幼儿交流→领取入园须知→幼儿体检→分班公示→幼儿试园

    四、现场报名时间

    8月23日——24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五、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常住购房居民子女入园需提供的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合印一页)。幼儿需同父(母)一方或监护人同一户籍本,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姓名与第2项房屋所有权人一致。

    2.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发票和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

    3.出生医学证明、疫苗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非常住购房居民子女入园需提供的材料

    1.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合印一页)。幼儿需同父(母)一方或监护人同一户籍本,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姓名与第2项房屋所有权人一致。

    2.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发票和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4.出生医学证明、疫苗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需提供的材料

    1.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合印一页)。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3.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内的房屋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登记日期截止2018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

    4.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入园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出生医学证明、疫苗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六、温馨提示

    1.家长报名时请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幼儿园将调查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取消入园资格。

    2.现场报名时家长需带孩子来园交流。

    七、咨询电话

    黄老师:18953066057   

    刘老师:13780785132              


                                      东营市东营区文华幼儿园

                                   2019年8月10日

    东营区文苑幼儿园

    二〇一九年秋季招生简章


          东营区文苑幼儿园是2019年全市民生实事,是一所隶属于东营区教育局管理的公办幼儿园,位于庐山路东侧,北邻招远路,东临井冈山路,占地面积7221.9平方米,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设计规模为8个教学班。

          文苑幼儿园按照山东省示范幼儿园标准建设,由东营区教育局统一配备保教设施、办公器材和信息化设备,高起点配备管理团队和教师队伍。按照中青结合、梯次发展的原则,配备园长、考选骨干教师共7名,其中东营市名师1人、市区级教学能手4人、区级名师培养对象2人;新招聘控制总量教师11人,目前已完成面试工作,预计8月中下旬完成岗前培训。本学期共计教师18人,学历达标率100%。

          文苑幼儿园内部设施配套齐全,环境优美,布局合理。每个儿童都是“不一样的小橡树”,我们顺应儿童天性,以“多元智能”为理论依据,以生活、运动、学习、游戏构建“完整”成长课程体系,促进儿童多元发展,努力打造幼儿、教师、家长 “三位一体”的共同成长模式,遇见孩子,遇见更好的自己。

         目前幼儿园正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筹备开园前各项工作,暂定于8月份招生、10月初开园。在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文苑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将牢记使命,团结一致,开拓创新,为实现教育内涵发展而不懈努力。

         2019年秋季招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为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招生范围

    庐山路以东,北二路以南,钟山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小区内常住居民适龄子女、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包括光明家园萃园、雅园、趣园、逸园、典园,伟浩·中央花园,胜建花苑7个小区。

    二、招生对象及人数

    2014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中小班幼儿100名,按报名先后顺序,额满为止。

    拟计划招生3个小班,1个中班。

    三、招生录取办法

    幼儿交流→材料审核确认→信息登记→领取入园须知→幼儿体检→分班公示→幼儿试园

    四、现场报名时间

    8月23日、24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五、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常住购房居民子女入园需提供的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合印一页)。幼儿需同父(母)一方或监护人同一户籍本,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姓名与第2项房屋所有权人一致。

    2.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发票和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

    3.出生医学证明、疫苗接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非常住购房居民子女入园需提供的材料

    1.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合印一页)。幼儿需同父(母)一方或监护人同一户籍本,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姓名与第2项房屋所有权人一致。

    2.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发票和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4.出生医学证明、疫苗接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需提供的材料

    1.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合印一页)。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3.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内的房屋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登记日期截止2018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

    4.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入园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出生医学证明、疫苗接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六、温馨提示

    1.家长报名时请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幼儿园将调查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取消入园资格。

    2.现场报名时家长需带孩子来园交流。

    七、咨询电话

    周老师:13105466568

                  

                                       东营市东营区文苑幼儿园

                                  2019年8月10日

    来源:东营区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