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一、调整二套房贷款额度。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由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两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调整该项政策,主要是支持缴存职工实现住房改善性需求。
二、降低首付款比例。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为2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为30%。同时,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由50%提高到60%。调整该项政策,主要是降低职工申请贷款的条件,降低购房成本,减轻购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