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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最长年限调整为30年
    更新时间:2019/3/30 阅读:1303 次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异地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加快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一次办好”改革,更加方便职工办理贷款业务,进一步调整异地贷款有关事项。
      《通知》要求,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附加担保方式。非我市缴存公积金的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本地职工贷款担保政策执行,不再同时提供附加担保。
      另外,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由最长年限20年调整为最长年限30年。
      据悉,我市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为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购房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27笔,624万元。2018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163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902.09万元。 
      中低收入成缴存主力军
      2018年不断加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力度,新增缴存职工2.5万人,实缴职工19.65万人,2018年末职工建户人数达到23万人,全年缴存金额26.1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19%,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据介绍,2018年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57%,高收入占0.43%,新开户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86%,高收入占0.14%,越来越多的中低收入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制度红利。
      另外,从实缴职工所在单位性质看,2018年非公有制单位(含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占实缴人数总数的50.4%,比上年增加7.64个百分点。 
      提取额再创新高
      2018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为5.82万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0.38亿元,同比增长33.83%,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7.83%,比上年增加14.91个百分点。全年提取额按当年提取人数计算,人均达到3.5万元。
      从提取分类看,住房消费提取占86.37%,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3.63%,住房消费提取占比比去年增长2.43个百分点,有力支持了职工住房消费。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38%,高收入占0.62%,中低收入职工成为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主要对象,有效支持了中低收入职工购买住房和改善住房条件。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推动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进一步调整完善租赁提取政策,通过提高提取额度、减少申请材料、简化审核流程,支持缴存职工的租房消费行为。2018年租房提取办理583笔,金额626.9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2.1%。
      2018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月“冲还贷”政策,为1.4万名职工冲还贷提取1.84亿元,有效减轻了职工偿还贷款的资金压力。2018年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总额8.75亿元,占当年提取总额的42.93%,比去同期增长5.42个百分点。
      继续支持刚需住房需求
      2018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国家房地产调控要求,不断完善贷款政策,继续实施“认房又认贷”差别化贷款政策,重点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2018年中、低收入职工家庭贷款占99.69%,高收入职工家庭贷款占0.31%,为职工购房节约利息支出15979.88万元。 
      对首次贷款和购买中小户型住房支持力度大。2018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中,首次申请贷款占84.37%,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