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加方便群众办理业务,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的申请材料清单中未列举或未作强制性要求的环节及申请资料进行合并和减化。取消不动产抵押登记中的抵押范围平面图、房地产价值确认书;对营业执照、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实行备案制,一次采集,多次使用,无需重复提交;抵押及贷款合同合二为一,共享获取简版合同或信息采集表。
在新建商品房申请资料方面,按照国办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市政府云平台与相关局委信息共享,对能够从网上直接获取的土地、规划、竣工、完税凭证等资料,由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接通过部门间的共享数据取得,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纸制资料,无法获取申请人签字或印章的,由申请人通过网上或现场确认后视同原稿签章。共计调整14项约30余种材料,涉及90多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其中减少申请人提交资料最多的是新建商品房转移和抵押登记,将合减后资料由19项减少至1项。
在银行资料方面,不仅取消纸质合同,改为电子合同,还大大缩减合同内容。通过系统互联,将全市20余家金融机构用于不动产抵押登记的借款和抵押合同进行简化,只提取不动产登记法定需记载的合同事项生成专用的电子合同,方便银行及相关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涉及10余类抵押登记,将抵押登记涉及的4份材料减少至1份,10余页的合同材料缩减至2页。
目前,每年20余万抵押登记的材料提交得以大幅减化,节省了企业和群众的办理成本和时间。那么,群众或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过程中,通过数据联网,发现相关职能部门信息不全或管理不完善造成的共享信息无法获取怎么办?
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他们将采取承诺制。比如,申请人用于减免税的婚姻及户籍状况,对于职能部门信息不全无法核验和共享的,由申请人出具承诺书后予以办理;对因后期建设调整,造成申请的房屋坐落与前期建设和备案的信息发生改变,相关职能无法出具证明和共享信息的由申请人出具承诺后予以办理;对已改变国籍只能由境外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由本地翻译机构翻译成汉字译本,经公证机关公证,申请人做出承诺后予以办理。也就是说,在不久的将来,“以证换证”将不再是梦。即在提出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申请时,仅凭一张身份证就可以完成业务的办理。
“我们在济南的各个区选择试点小区,就是希望通过试点小区来发现问题,并寻找更好的方式去解决问题。”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说。